又要交錢?稅局通知我,12月得準備好這些錢!
馬上就年底啦,會計忙,稅局也很忙,一大早王會計就收到了稅局和社保局的通知:叫他準備好充足的資金繳社保:
也就是說,一過了12月,原來享受社保減免的企業就得正常繳社保啦~
與小微企業息息相關的還有企業所得稅,由于疫情的影響,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,其中2020年10號公告,規定2020.5-2020.12,小型微利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可以緩交,延遲至2021年的首個申報期一并繳納。
將近年底,大家開始疑問:文件里說的“2021年首個申報期”是指2021年1月還是2021年4月呢?
根據總局官網熱點回復:小型微利企業在2020年7月、10月辦理第二、三季度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時,只申報不繳稅,應繳稅款延緩至2021年1月,同2020年第四季度的稅款一并繳納。
也就是說,其實第四季度的企業所得稅本身就正常繳納的,只有第二、第三季度的企業所得稅可以只申報不繳納。
所以,2021年的首個申報期自然是指2021年1月了。
疫情期間增值稅的減免也要結束了,一開始是只對3-5月份進行了減免,后來延長到了12月。
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減免還好,給納稅人的壓力不算太大,因為政策說得很明白,是對3-12月的應稅收入進行減免,所以納稅人在1月征期申報第四季度的增值稅的時候,仍然是可以適用減免政策的。
如果稅收優惠政策不延續,2021年4月份申報第一季度增值稅時就要按照正常的征收率繳稅啦!
不過即使是這樣,小伙伴們也得準備好增值稅錢,因為除湖北以外的小規模納稅人,并非享受免征,而是減按1%征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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